浙財綜〔2022〕14號
各有關縣(區)財政局:
為規范和加強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省財政廳制定了《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實施細則》?,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財政廳
2022年4月7日
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22〕4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新時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21〕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以下簡稱項目資金),是指經國務院批準,由財政部下達我省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用于資助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的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
第三條 項目資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尤其是項目實施地財政部門應當加強項目資金與一般公共預算的銜接,加強項目資金與當地留成彩票公益金的統籌安排,堅持國家彩票公益屬性和社會責任,突出支持重點,著力解決民生突出難題。
第四條 項目資金的支持范圍為《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新時代支持浙西南等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21〕23號)確定的革命老區縣,即:國家明確納入浙西南革命老區規劃范圍的麗水市全域和永嘉縣、文成縣、平陽縣、泰順縣、蒼南縣等5個革命老區縣,以及我省山區26縣范圍內的淳安縣、武義縣、開化縣、仙居縣等4個革命老區縣。
第五條 項目資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
(一)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等支出;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等人員支出及水電費等日常公用支出;
(三)對外投資和其他經營性活動;
(四)建設樓堂館所及職工住宅;
(五)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償還債務等;
(六)與社會公益事業無關的支出,以及其他國家規定禁止列支的支出。
第二章 組織實施管理
第六條 根據財政部“支持范圍覆蓋到所有革命老區縣”“聚焦文體事業、養老服務、生態環保等社會公益事業領域”的規劃要求以及“公平公正、聚焦公益、突出重點、講求績效”的分配原則,2022至2025年,對納入我省實施范圍、年度項目申報符合要求的革命老區縣,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安排項目資金。因素包括符合條件革命老區縣數量、資助項目質量因素、資金績效及其他因素。
(一)符合條件革命老區縣數量。年度項目申報符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所申報項目列入年度項目資金資助范圍的革命老區縣數量。
(二)資助項目質量因素。根據項目規劃編制完整性合規性、有效帶動總投資、有效彌補當地社會公益事業欠賬等確定。
(三)資金績效及其他因素。根據項目資金執行進度、工作任務及時完成率、按時上報資金使用情況、按時向社會公告項目實施情況、項目驗收結果、按規定標明宣傳標識、受益人群滿意度,以及特殊性、突發性、臨時性等因素確定。
具體計算方式:分配給某縣的項目資金=(該縣資助項目質量因素+該縣資金績效及其他因素)×項目資金÷Σ(每縣資助項目質量因素+每縣資金績效及其他因素)?!懊靠h”的總數為“符合條件革命老區縣數量”。
第七條 各因素的權重和分值由省財政廳根據年度財政部的重點任務結合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和我省革命老區縣實際情況確定。省財政廳可適時對分配因素進行調整。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對本縣項目負總責,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審核,縣項目主管部門為項目責任單位。各縣要根據當地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實際和需要,統籌謀劃,提前規劃,不斷充實完善項目儲備??赏ㄟ^專家評審認證、委托第三方審核等方式,建立健全項目儲備管理機制,并擇優確定實施項目。
第九條 縣級財政部門要全面設置本縣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社會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及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于每年9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1)提交省財政廳審核。同時附上擬支持項目情況(內容包括項目基礎條件、項目基本構想、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安排、項目管理、保障措施等)。逾期未上報、上報項目經審核評定不符合要求的革命老區縣,不得列入下一年度補助范圍。
第十條 為防止“撒胡椒面”,杜絕“小、散、亂”,各縣每年原則上擇優選擇1個項目進行申報。有多個項目申報并同時列入年度補助范圍的老區縣,各項目的具體補助金額由縣級財政部門在“分配給某老區縣的項目資金”總額范圍內分配確定。
第十一條 省財政廳于每年10月份適時組織專家組,對各縣申報的下一年度擬支持項目進行集中審核,對“資助項目質量因素”“資金績效及其他因素”進行統一評定,確定下一年度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專家組由彩票資金管理專家、績效管理專家、縣級財政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相關人員等組成。由于開局之年和實施時效的原因,2022年度擬支持項目的審核工作由各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終審評定。對2022年度項目資金按照“符合條件革命老區縣數量”實施等額分配。
第十二條 省財政廳收到財政部下達的項目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后,根據年度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在規定時限內分解下達各相關縣預算和績效目標。
第十三條 縣級財政及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執行,不得擅自調劑,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虛報冒領、套取資金。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發生項目變更、終止,確需調整預算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審批。
第十四條 項目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資金使用過程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結轉結余資金處理按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縣級財政及項目主管部門要盡快落實項目審批等手續,確保項目及時開工,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凡資金超過兩年未使用的,省財政廳將收回或核減以后年度該縣相關補助資金。
第三章 績效管理
第十六條 縣級財政及項目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嚴格審核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并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 縣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縣項目資金績效工作,每年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確保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如期完成。于每年3月10日前向省財政廳報送本縣上一年度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和自評表。省財政廳可視情開展抽評。
第十八條 省財政廳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及有關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安排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 宣傳公告
第十九條 縣級財政部門應當于3月底前,向省財政廳報送上一年度本縣項目資金的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等。
第二十條 縣級財政部門要組織各項目主管部門,于每年6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本縣項目資金的執行情況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于6月10日前將向社會公告結果報省財政廳備案。具體包括:
(一)項目資金總體規模、支出內容、執行情況等;
(二)具體項目的資金規模、支出內容、執行情況等;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及完成情況等;
(四)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項目資金資助的基本建設設施、設備或社會公益活動等,應當按照有關要求以顯著方式標明“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標識。標識牌由項目實施單位按照統一樣式制作并懸掛,所需資金在項目經費中列支。標識牌尺寸:65×50CM,材質:不銹鋼板,字體:黑體(加粗),“彩票公益金資助”字體大小180pt、“中國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字體大小90pt,工藝:標志噴黑色塑漆(模板見附件2)。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執行。